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31号),现开展 2020年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坚持共建共享,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发和积极应用优质课程,鼓励跨单位联合研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稳步推动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
二、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建设的优秀研究生课程(见附件 1)。
三、验收方式
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课程的课程视频录制质量、学习效果、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判断后提出验收意见。验收通过的课程认定为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对验收未通过的和目前自评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的课程,给予延长一年建设期,届时仍未达到验收条件或验收未通过的,将取消其认定为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的资格。
四、提交材料。
验收材料包括《浙江省立项建设优秀研究生课程验收总结表》(见附件2)、《浙江省申请验收优秀研究生课程汇总表》(见附件3),线上线下相结合类型课程可补充提交课程开课情况的说明。各类材料纸质版一式 2份,电子版1份。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4日(周五)前将课程验收材料纸质版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邮箱helh@cjlu.edu.cn。
联系人:贺礼红,87676107,明德北楼407。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