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以及我校2月3日发布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2019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和申请相关材料提交:
2月29日前,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答辩情况表》(应包括答辩委员会成员、决议、修改意见等内容)及电子版《学位申请表》。
二、学位论文修改
研究生按照盲审意见、答辩意见以及导师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提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内容等严格审查,确保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在3月3日进行学位论文修改抽查,具体抽查人员另行通知。请各位研究生认真修改论文,抽查不通过者将暂缓其学位授予。
三、科研业绩及学位信息录入
3月15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在学期间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授权(公开)专利等的佐证材料电子版(PDF版)(已提交的科研业绩不需重复提交)。
答辩通过的研究生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我的论文-学位申请-学位信息录入),完成学位电子信息采集工作(不提交者将无法通过教育部网站查询学位证书)。
四、申请学位资格公示及学位授予
2020年春季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在3月中下旬进行,会前将对符合学位申请的研究生相关材料进行公示,请研究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准予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并于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论文提交
3月29日前,授予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PDF版各1份)提交,纸质版3本(双面打印)待返校后领取封面完成提交。
六、证书发放
为确保研究生顺利就业,学校将及时完成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发放时间可能有所延迟,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