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研究生3月26日下午4点前上交 “四、结题提交材料”中所提的材料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浙教高教〔2008〕154号)关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管理的规定,学校拟近期组织专家对我校首批获立项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包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推广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小组以及专家委员会。结题答辩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设备处、财务处、学生处以及团委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由学校结题答辩工作小组聘请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具体负责结题答辩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2010年3月31日前,各项目按照申请书内容在研究期内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2010年4月9日前,各项目撰写《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准备好结题支撑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并上缴《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验收表》和支撑材料,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材料上缴至教务处(联系人:饶宾期,地址:明德南楼111,联系电话:86836081),科技创新推广项目材料上缴至研究生部(联系人:潘星,地址:明德北楼409,联系电话:86836065);
(三)2010年4月中旬,结题答辩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答辩验收,答辩和成果展示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题要求
(一)结题由专家组审查支撑材料,集中答辩以及查看实物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在答辩期间各项目组将成果在图书馆一楼大厅进行集中展示,成果为项目作品实物、省级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的论文、实验指导书、完成横向科研项目的结题材料、完成的探索性研究项目并通过答辩等材料、总结(成果)报告等。
四、结题提交材料
(一)《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验收表》;
(二)项目总结(成果)报告(格式和要求见附件3);
(三)项目的支撑材料,科技创新项目提供的材料至少含有以下的两项,省级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用于实验教学的实验指导书、完成横向科研项目的结题材料、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材料、完成的探索性研究项目并通过答辩等材料。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附件4)
请各二级学院督促各项目认真组织实施。
教务处 研究生部
2010-3-19
附 件1: 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下载
附 件2: 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验收支撑材料清单附件下载
附 件3: 项目总结报告格式和要求 附件下载
附 件4: 经费收支明细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