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请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的通知》(学位办〔2019〕12号)和《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廉洁尽责,谨遵学术规范,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有责任心和使命感,能按时完成教指委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一般应为相关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家,并具有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经历。
3.组织协调能力强,愿意并确保有足够时间精力承担教指委的相关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195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所在专业学位授权点获批5年以上。
二、推荐程序及数量
(一)推荐程序
1.6月20日前:各学院确定所属学位授权点的推荐人选,完成填写《汇总表》(附件1)、《推荐表》(附件2)。
2.6月21日: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议推荐人员名单, 公示5个工作日。
3.6月28日:名单报省学位办。
(二)推荐数量
1.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按领域)推荐1人。
2.同一专家不能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重复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所属学位授权点《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需学院盖章、分管领导签字)、《专家简况表》(附件2)各一式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wy@cjlu.edu.cn,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一,联系电话:86836092。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