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学校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均可申报。
教育成果奖分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教育研究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教育实践类”)两类。申请者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教学研究类”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览、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受到学术界普通认同。
“教育实践类”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二、申报名额
按照《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规定,我校可申报“教育成果奖”3项,如申报总数超过3项,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材料展示
成果奖申报应建立网站或在有关网站展示与提交材料一致的成果申报材料,并确保网站5月20日至正式颁布评奖结果期间持续正常运行。
四、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学院积极做好“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于2019年5月9日(周四)前将申报项目《教育成果奖申请表》(附件3)、附件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和《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附件4)交研究生院,所有材料纸质版(主要完成人、学院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一式一份,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请表_**学院_姓名)。
联系人:贺礼红,87676107,helh@cjlu.edu.cn,明德北楼407。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