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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修订(制定)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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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各硕士学位授权点:

为构建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的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现决定进行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制定)范围与原则

(一)修订(制定)范围

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包括我校2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仪器科学与工程等11个无变动的学位点须修订,14个新增及二级升一级学位点须制定。详情见附件1。

(二)修订(制定)原则

1.学术学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主编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2),专业学位依据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编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各类专业教指委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3)。

2.在修订培养方案时,要体现出分类指导的原则,学术学位要加强科研能力和学术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要加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和课程体系结构、突出学科特色,培养研究生较为宽阔的国际视野。

二、修订(制定)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一)2019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类别与学分原则上不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分按各专业教指委和学校要求执行。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4。

(二)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政治、英语为必修课程。所有研究生必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生英语》。理工类研究生必修《自然辩证法》,文-管-艺术类研究生必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方法论》。学术学位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专业学位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免修《研究生英语》。

(三研究生公共选修类课程总学分3学分,其中2学分必修,1学分选修,具体要求见附件4培养方案模板。

(四)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需说明各必修环节的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学术学位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报告(3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专业学位必修环节包含内容、学分、考核办法按各专业教指委要求执行。

(五)2019级研究生的科研业绩学校要求不变,完成时间变更为正式答辩前。各学位点科研业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要求。

三、修订程序及安排

(一)各学位授权点应调研社会人才需求、国内外其他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征集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意见,依据学校修订原则,结合学位点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培养方案修订应召开专题会议。

(二)学院须召开教授委员会论证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须请行业专家参与。

(三)请各学院5月6日前将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各学位授权点2019级培养方案和修订相关材料(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届时,学校将召开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培养方案。

联系人:贺礼红,87676107,明德北楼407,helh@cjlu.edu.cn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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