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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研究生部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部 点击:
  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监考由课程主讲教师和研究生部选派教师担任,校研究生教学督导组负责巡考。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中国计量学院监考教师职责》,认真填写《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课程考场记录表》,若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国计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考试期间,若学生有违纪现象,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办法》(量院〔2010〕40号)进行认定,并按《中国计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量院〔2010〕43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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