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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研工部、研究生院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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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20〕55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中量大研生〔2017〕3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91号),

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18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19级、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9-2020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8级),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

(一)参评对象、评审等级和比例

全日制学业奖学金(2018级、2019级、2020级)

特等奖学金:比例5%,奖金5000元/学期;

一等奖学金:比例35%,奖金4000元/学期;

二等奖学金:比例60%,奖金2000元/学期。

注:2020级第一学期特等和一等学业奖学金从一志愿新生中择优确定。

非全日制学业奖学金(2018级)

特等奖学金比例为5%,奖金10000元/年;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10%,奖金8000元/年;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20%,奖金4000元/年。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品学兼优,勤奋学习,认真开展学术研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完成导师布置的科研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果显著;

5.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奖助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不通过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或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能正常毕业的;

5)未缴清当学期学费、住宿费的。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各学院应在此基础上,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特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经学院讨论后于评审前公布。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

(一)荣誉称号名称和评选比例

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5%;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5%,校研究生会单独评选,每学年不超过3名;

研究生单项荣誉称号,各项合计不超过20%。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规定的业绩或成果;

5.同等条件下,疫情期间表现优异者优先。

具体申报条件,详情请见《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应于10月9日(周五)前将相关科研业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后,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登记表》(附件2),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研究生教育分管书记、分管院长,研究生指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学院应在10月14日(周三)前召开评审会。投票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周二)前将推荐结果及交研究生院白瑞处(行政北楼409-1办公室)

3、研工部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附件:1. 相关文件

      2. 相关申请表

      3. 学院推荐材料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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