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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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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量大〔2021〕44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22〕106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中量大研生〔2022〕14号),现将2021级3年学制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

(一)参评对象、评审等级和比例

  2021级3年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比例5%,奖金5000元/学期;

一等奖学金:比例35%,奖金4000元/学期;

二等奖学金:比例60%,奖金2000元/学期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者学院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奖学金评审资格。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需体育测试合格,具体标准见《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办法》。

8、第四条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奖助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所修研究生课程有不及格或评审时学位论文二次开题、二次中期检查未通过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或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能正常毕业的;

(5)未缴清当学年学费、住宿费的。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各学院应在此基础上,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特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经学院讨论后于评审前公布。

、评审程序

1、研究生应于3月5日(周二)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研究生教育分管书记、分管院长,研究生指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学院应在3月12日(周)前召开评审会。投票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及交研工部白瑞处(行政北楼411-1办公室),电子版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3、研工部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级)

附件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

研工部  

2024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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