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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2016版)和硕士学位标准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部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浙教学〔2015〕98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5﹞9号)要求,为不断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组织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2016版)和硕士学位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附件1)均需制定培养方案(2016版)和硕士学位标准。

    二、培养方案制定

    (一)研究生培养方案(2016版)课程类别原则上不变,各学科/领域培养方案(2015版)见附件2,培养方案模板(2016版)见附件3。

    (二)全日制研究生公共选修课新增《创新创业基础》、《文献检索》课程,学科学位课新增学科前沿类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增至3学分,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实践减为5学分,其它学分要求见培养方案模板(2016版)。

    (三)各学位授权点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4),结合学位点评估工作,认真总结研究生培养经验,调整研究方向和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更新学科(领域)简介,学位论文工作具体要求

    (四)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需细化学术报告、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需细化专业实践的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

    三、硕士学位标准制定

    (一)学术学位授予标准包括:学科概况和发展趋势、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学术能力及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包括:概况、基本素质、基本知识、实践训练、基本能力及学位论文的要求。具体模板见附件5。

    (二)各学位授权点根据《基本要求》,结合学科实际制定学位授予标准,需突出办学特色,具有可操作性,指标尽可能具体化,尽量避免空泛性描述,各授权点的学位授予标准不低于相应学科的《基本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5月-6月上旬,学院组织各学科/领域校内外调研,召开专题讨论会,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2016版)和硕士学位标准,并送学科(教指委)评议组成员和校外专家各一名评议,《培养方案评议表》见附件6,《学位标准评议表》见附件7。根据评议反馈意见,对培养方案和学位标准进行修改、定稿,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

    (二)6月15日前,各学院将各学科(领域)《培养方案评议表》和《学位标准评议》各2份(纸质版)、最终版培养方案和学位标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部(明德北楼411),电子版(Word和PDF)发送至helh@cjlu.edu.cn

   (三)各学科/领域的学位授予标准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公布。

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doc

2015级各学科培养方案.rar

中国计量大学2016版培养方案模板.rar

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模板.rar

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评议表.doc

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标准评议表.rar

 

                                                                  研究生部

                                                                  2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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