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补充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实施新昌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2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新昌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计划表》。
具体可登陆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放宽到本科学历,户籍不限。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必须符合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13:30-16:30。
2、报名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剧场门厅。
3、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由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可以与招聘单位联系,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招聘单位邮箱预报名,咨询电话及邮箱详见计划表。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只发电子版没有现场报名的视作无效。
4、携带材料: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届生同时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8:30开始。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则从招聘1人的前三名,招聘2人的前六名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后,报考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575-86023327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5-86042406
附件:新昌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新昌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