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构建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的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现决定进行202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修订)范围及要求
(一)根据2023年招生情况,本次制定(修订)包括我校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术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点和1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具体见附件1。
(二)博士和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制定(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专业类别或领域制定(修订),招收同等学历学位点须根据本学位点培养方案确定同等学历课程清单。
(三)同一学位点只制定一个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中可体现“订单式”培养特色。
(四)对于多个学院招生的学位点,由负责学院牵头,相关学院配合完成修订工作。
二、制定(修订)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围绕本学位点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
(二)符合要求,体现特色
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制定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各类专业教指委发布的最新《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对于指导意见中指定的必修环节、必修课程不能省略简化,对于可以自主安排的环节和课程要突出特色。各学位点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三)强化研究生能力培养
全面审视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统筹安排研究生培养阶段,调整课程结构,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强化学术型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促进课程学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三、制定(修订)内容与要求
(一)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培养方案课程类别与学分原则上不变,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分按各专业教指委和学校要求执行,各类模板见附件2,2022级培养方案可进入研究生信息系统下载。
(二)2023级硕士硕士研究生拟开设的校级公共课程见附件3,公共数学课各工科学院可根据需求申请自行开设。如校级公共课程需调整的请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公共课调整申请表》(附件4)。
四、制定(修订)程序及安排
(一)各学院应组织各学位授权点调研社会人才需求、国内外其他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征集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意见,依据学校制定(修订)原则,结合学位点实际情况制定(修订)2023级培养方案。
(二)各学科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请各学院5月16日(周二)前将学科专业委员会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各学位点2023级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材料(附件5)和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研究生院。
联系人:贺礼红,87676107,明德北楼407,helh@cjlu.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