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中量大〔2022〕94号),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1. 3月17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中“导师获得招生资格的基本条件”要求,制定本学院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附件1),并提出本学院拟在各学位点招生导师名单(附件2),实施细则和拟在各学位点招生导师名单由招生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经学科专业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复核实施细则和各学位点招生导师资格名单无异议后公布具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
3.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增研究生导师应完成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导师培训,方可申请招收研究生。2023新增导师培训已完成,部分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因上课、出差等原因未能培训(具体名单见附件3)。研究生院研究决定于周日(3月12日)上午9:00在闻厅一楼会议室为未参加培训的新增导师提供补充培训,请名单中老师准时参加会议。
联系人:周艳,86836092,明北407,zhou-yan@cjlu.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