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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修订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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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构建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的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现决定进行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及要求

(一)本次修订包括我校15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点和9大类别的专业学位点。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专业类别领域制定。电子信息等 8 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见附件1。

(三)杭州、义乌两地招生的学位点应分别制定培养方案,义乌培养方案应体现“订单式”培养模式。对于多个学院招生的学位点,由负责学院牵头,相关学院配合完成修订工作。

根据《浙江省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浙教厅函〔202172 号),2021 年入学的教育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包含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模块,并达到《方案》要求。我校2021级汉语国际教育培养方案需符合《方案》要求,并于2021 9 30 前将完善后的培养方案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二、修订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围绕本学位点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

(二)符合要求,体现特色

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制定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各类专业教指委发布的最新《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对于指导意见中指定的必修环节、必修课程不能省略简化,对于可以自主安排的环节和课程要突出特色。各学位点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附件2)。

(三)强化研究生能力培养

全面审视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统筹安排研究生培养阶段,调整课程结构,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强化学术型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促进课程学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三、修订内容与要求

(一)2021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类别与学分原则上不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分按各专业教指委和学校要求执行。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3

    (二)校级公共课程目录见附件4。如校级公共课程需调整的请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公共课调整申请表》(附件5)。学科(专业)课程设置应参考国家制定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学术学位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报告(3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各学科应制定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专业学位必修环节按各专业教指委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工作应根据学校文件和各学位点培养特点,明确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间和具体要求,科研业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要求。

    ()学习年限、毕业与学位授予应符合《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量大〔201976号)、《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量大学位〔20194号)等文件要求。

    四、修订程序及安排

   (一)学院应组织各学位授权点调研社会人才需求、国内外其他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征集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意见,依据学校修订原则,结合学位点实际情况修订2021级培养方案。

   ()学院须召开教授委员会论证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需行业专家参与。

   (请各学5月28周五学位点负责人、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各学位点2021级培养方案和修订相关材料(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届时,学校将召开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培养方案。

    杭州校区联系人:贺礼红,87676107,明德北楼407,helh@cjlu.edu.cn

    义乌校区联系人:李宏英,0579-85908689,博学楼202-2lhy@cjlu.edu.cn

                                                研究生院

                                                                         2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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