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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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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104号)文件,现启动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和认定条件

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个人,在研究生教育实践中形成的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案例,均可申请认定“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

(一)案例主题明确、亮点突出、导向正确,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案例素材新颖。主要面向高质量的研究生课堂(含实践类课程)教学实践。

(二)申请认定的案例应当是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并具出《作者授权书》。

(三)案例素材应来源于教学管理、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具有典型性、引领性和示范性。

(四)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参考格式执行。

二、推荐名额说明

我校推荐2021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上报限额数量为3项。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工作基础比较扎实,优秀案例资源比较丰富的,申请名额可适当增加。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团队)积极申报,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鼓励各单位聚焦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且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将其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一。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三(加盖公章)

2.电邮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

(二)作者授权书扫描件(手签)。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大学+姓名)。

请各学院20215月17日(周)前所有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

联系人:贺礼红,明北407,87676107,helh@cjlu.edu.cn。

                                                      研究生院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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