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我校义乌研究生院建设,构建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的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现决定进行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及要求
(一)本次修订(制定)包括我校15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点和9大类别的专业学位点。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专业类别(领域)制定。
(三)义乌招生的学位点应单独制定与义乌产业对接的培养方案,对于多个学院招生的学位点,由负责学院牵头,相关学院配合完成修订(制定)工作。具体见附件1。
二、修订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围绕本学位点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
(二)符合要求,体现特色
学术学位培养要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主编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培养要符合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编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各类专业教指委发布的最新《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2)。对于指导意见中指定的必修环节、必修课程不能省略简化,对于可以自主安排的环节和课程要突出特色。
(三)强化研究生能力培养
全面审视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统筹安排研究生培养阶段,调整课程结构,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强化学术型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促进课程学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三、修订内容与要求
(一)2020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类别与学分原则上不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分按各专业教指委和学校要求执行。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3。
(二)学术学位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报告(3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各学科应制定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专业学位必修环节按各专业教指委要求执行。
(三)学位论文工作应根据学校文件和各学位点培养特点,明确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间和具体要求,科研业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要求。
(四)学习年限、毕业与学位授予应符合《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量大〔2019〕76号)、《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量大学位〔2019〕4号)等文件要求。
(五)义乌招生学位点培养方案要对接义乌产业制定“订单式”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实习实践体系。
四、修订程序及安排
(一)负责学院应组织各学位授权点调研社会人才需求、国内外其他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征集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意见,依据学校修订原则,结合学位点实际情况制定(修订)2020级培养方案。
(二)义乌招生学位点培养方案的制定应建立多方参与的有效机制,经过多方调研,高校同行、政府人员、企业专家和校友共同参与制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融入政府、产业、企业意见,与义乌产业经济发展相适应,根据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及时完善培养方案。
(三)学院须召开教授委员会论证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需行业专家参与。
(四)请各学院5月20日前将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各学位授权点2020级培养方案和修订相关材料(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届时,学校将召开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培养方案。
联系人:贺礼红,87676107,明德北楼407,helh@cjlu.edu.cn。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