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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修订(制定)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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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我校义乌研究生院建设,构建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的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现决定进行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及要求

(一)本次修订(制定)包括我校15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点和9大类别的专业学位点。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专业类别领域制定。

(三)义乌招生的学位点应单独制定与义乌产业对接的培养方案,对于多个学院招生的学位点,由负责学院牵头,相关学院配合完成修订(制定)工作。具体见附件1。

二、修订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围绕本学位点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

(二)符合要求,体现特色

学术学位培养要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主编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培养要符合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编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各类专业教指委发布的最新《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2)。对于指导意见中指定的必修环节、必修课程不能省略简化,对于可以自主安排的环节和课程要突出特色。

(三)强化研究生能力培养

全面审视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统筹安排研究生培养阶段,调整课程结构,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强化学术型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促进课程学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三、修订内容与要求

(一)2020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类别与学分原则上不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分按各专业教指委和学校要求执行。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3。

(二)学术学位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报告(3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各学科应制定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专业学位必修环节按各专业教指委要求执行。

(三)学位论文工作应根据学校文件和各学位点培养特点,明确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间和具体要求,科研业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要求。

(四)学习年限、毕业与学位授予应符合《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量大〔201976号)、《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量大学位〔20194号)等文件要求。

(五)义乌招生学位点培养方案要对接义乌产业制定“订单式”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实习实践体系。

四、修订程序及安排

(一)负责学院应组织各学位授权点调研社会人才需求、国内外其他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征集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意见,依据学校修订原则,结合学位点实际情况制定(修订)2020级培养方案。

(二)义乌招生学位点培养方案的制定应建立多方参与的有效机制,经过多方调研,高校同行、政府人员、企业专家和校友共同参与制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融入政府、产业、企业意见,与义乌产业经济发展相适应,根据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及时完善培养方案。

(三)学院须召开教授委员会论证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需行业专家参与。

(四)请各学院5月20日前将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各学位授权点2020级培养方案和修订相关材料(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届时,学校将召开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培养方案。

联系人:贺礼红,87676107,明德北楼407,helh@cjlu.edu.cn。

                                               研究生院

                                                                    202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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