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通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召开专题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各招生单位按照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并全力做好考生服务工作。现就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不擅自发布调剂复试信息。学校将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发布初试成绩。各学院可以参照往年国家复试分数线做好一志愿上线情况预估,有调剂需求的学院按学校统一时间、要求进行调剂预报名登记,不得擅自发布调剂复试信息。2020年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组织考生在国家研招网办理调剂手续。
2. 严格执行有关推迟举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部署。原定于4月初左右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在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复试,各学院可提前拟定复试实施细则,确保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复试具体时间、形式、要求、录取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 畅通考生咨询渠道,全力做好考生服务。各学院在疫情流行期间确保研究生招生专用电子邮箱畅通,解答回应考生咨询的问题。对考生做好不得走访导师的宣传工作,严禁导师与考生见面,严格执行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咨询和考试的工作要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