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和《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18]4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和报送材料的变化
(一)根据文件从“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查询的信息,我校原6个一级学位授权点(见附件2)需参加本次合格评估,提交《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3)。《总结报告》按一级学科编制。
(二)根据文件新增《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件4、5),该表反映2013年-2017年学位授权点状态,2014年以前(含2014年)获得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2)均需报送。
(三)新增一级学科点后不再保留的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不再提交《总结报告》和《信息表》,满3年后参加专项评估。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形式要求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2018年10月12日(周五)前,各学院上报各学位授权点《信息表》电子版到研究生院。
Excel文件命名格式:按“10356中国计量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356中国计量大学硕士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二)《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请各学院上报各学位授权点2018年11月12日(周一)前以Word和pdf文件形式上报。各学位点《总结报告》、《培养方案》以单独的文件上报。
Word和pdf文件命名格式:
1.《总结报告》按“10356中国计量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总结报告”规则命名,例如“10356中国计量大学硕士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总结报告”。
2.《培养方案》按“10356中国计量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培养方案”规则命名,例如“10356中国计量大学硕士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培养方案”。
联系人:贺礼红,87676107,helh@cjlu.edu.cn
研究生院
20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