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部 计财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参加导师科研工作,担任助理研究岗位并完成相应工作获得的津贴。为做好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的发放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计财处面向开展研究生教育的二级学院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发放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二、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的来源包括:导师从科研项目经费中划拨的经费;企业赞助经费等。 三、助研岗位津贴的额度由导师根据研究生承担科研工作的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200元/月。 四、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教师或研究生助管)负责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发放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汇总研究生指导教师发放津贴信息,填写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发放表并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每月20日前交计财处,协助研究生指导教师办理经费划拨有关事宜等。 五、计财处根据二级学院助研岗位津贴发放表,每月将津贴划入研究生个人银行卡。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部和计财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研究生 助研 津贴 办法
中国计量学院办公室 2010年10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