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和教师: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量院〔2008〕1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审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审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工作以有硕士学位点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条件和申报程序见附件1。
三、请各学院根据校企合作培养研究生(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等工作的需要,组织校外合作单位符合资格的人员填写表格(见附件2)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2013年2月24日-2月27日: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并提交学院硕导资格审查组,同时提供本人正式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成果鉴定证书等佐证材料。新调入我校的教师,如在原单位已获得硕导资格的,仍需填写《简况表》,并提供原单位审定研究生导师证明材料。
(二)2013年2月28日-3月4日:二级学院硕导资格审核组审核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三)2013年3月5日-3月11日:研究生部对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在网上公示。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请相关二级学院于3月4日前将本学院申请硕导教师简况表和汇总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审核完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部(明德北楼411),简况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yjsb@cjlu.edu.cn,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一,86836092。
佐证材料:1.获奖证书复印件;
2.发表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
3.主持项目的批文或合同复印件;
4.简况表中其它成果的证明材料。
研究生部
2013-2-24
附件1: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附件2:申请企业导师简况表(校外)
附件3: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校内)
附件4:中国计量学院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