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每个高校只能申报一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的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人数近三年每年至少在10人以上,且在该基地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二、评审原则
1. 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能提供与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相匹配的技术和工程问题,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科研条件,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2. 该基地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多方共赢。
3. 该基地培养出的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请相关二级学院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办法(附件1)”撰写申报材料(附件二、三、四),于10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部。联系人:李运堂,电话:87676306
研究生部
2015年9月21日
附件一: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办法.doc
附件二: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三:申报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信息表.xls
附件四:XXX大学与XXX企业“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