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地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开展第三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每个高校只能申报一个“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基地近三年联合培养研究生至少50人以上,且在基地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评审原则
1.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应能够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工程经验丰富的双导师队伍,其中企业导师占导师队伍比例不低于1/3。
2. 基地能满足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所需要的工程类课程、专业实践课题、工程现场、实验设备、生活保障等条件。
3. 具有符合行业、领域人才培养要求的优势特色;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4. 联合培养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表现突出。
请相关学院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放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撰写申报材料(附件2、3、4),于2017年4月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wy@cjlu.edu.cn。
联系人:王一,电话:86836092
附件1-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开放基地管理办法
附件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3申报基地的相关数据.xls
附件4XXX企业与XXX大学“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doc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