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为申报新一轮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中量大〔2024〕35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成果应在校级及以上研究生教学建设与教育改革项目的研究实践中产生。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8人;个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含第一完成人)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二、奖项设置
本届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数量不高于申报项目数的85%,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数量根据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可推荐数量核定。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成果申请人或集体按要求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如实准备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成果项目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
(二)各学院(部)依据条件进行初评,拟推荐项目经部门公示无异议,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对各学院(部)推荐的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评审环节。
(四)评审采用“网评+会评”方式进行。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权重各占50%,综合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五)评审结果在校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内容和主要完成人)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或纪监办提出。公示结束,经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9月20日11:00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helh@cjlu.edu.cn。
1.《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成果总结报告》(附件1);
2.用于网络评审的成果申报材料(附件2)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但不得出现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的名称,可用XXXX代替,否则网评成绩作零分处理;
3.成果主要佐证材料(包括论文、教材、奖项、新闻报道等,封面及材料目录格式详见附件3,文件顺序和命名请与材料目录保持一致);
4.《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二)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
1.《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成果总结报告》(附件1,左侧装订、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
2.成果主要佐证材料(包括论文、教材、奖项、新闻报道等,封面及材料目录格式详见附件3,文件顺序和命名请与材料目录保持一致);(附件3,一式1份);
3.《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4.《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表》(附件5,一式1份);
5.《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6,一式1份)。
五、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应对申报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违纪行为。
(二)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联系人:贺礼红,87676107,明德北楼407。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