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学位〔2023〕2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决定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发布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均须撰写发布2023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中国计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见附件1。
二、撰写要求
(一)《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进展的工作总结,是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的重要材料之一,直接关系到学位授权点评估的结果,各相关学院须高度重视,成立报告撰写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认真撰写,并按年度在学院网站公布。各学院对《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负主体责任。
(二)各学位授权点参考《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模版)(附件2),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建设进展数据,确保报告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准确、格式规范、信息全面、重点突出。
(三)报告中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等),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材料提交
(一)2024年3月20日前,我校参评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将撰写完成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发布于学院网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2024年4月22日前,其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将撰写完成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发布于学院网站,并将发布网址报研究生院备查。
联系人:豪树奇,08a0101105@cjlu.edu.cn,明德北楼409-1,87677526。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