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中量大〔2022〕94号,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中量大研生〔2023〕4号,附件2)《关于调整校学科建设委员会和设立学科专业委员会的通知》(中量大〔2022〕159号,附件3)等文件规定,结合学位点评估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和现任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择招生学位授权点的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一)11月30日前,各学院设置不低于学校导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经学位点所在学科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定。12月4日前,研究生院反馈审定意见,各学院根据审定后的基本条件启动新增导师申报认定工作。
(二)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师按照要求完成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填写《中国计量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区分校内外导师,附件4)交所在学院,其中超过4年任职期限的校外导师须重新填写《中国计量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进行聘任。
2.各学院根据2023年审定的基本条件进行材料审核,并推荐至学科专业委员会评定,经委员会评定名单,学院汇总填报《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5)交研究生院。
12月22日前,各学院将《中国计量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材料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现任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择招生学位授权点的信息统计工作:
(一)硕士招生学位授权点范围
学位授权点以《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我校硕士招生学位授权点和所属学科门类见附件6。
(二)相关要求
1. 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归入1个一级学科学位点,1个专业类别学位点(工程硕士为1个专业领域),且一级学科和专业类别应属于同一门类。如因学位点建设实际需要,确需跨门类或学硕/专硕学位点招生的导师,其科研业绩须与跨学位点内涵相匹配,且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核同意。
2. 在本学院导师招生学位点归属统计过程中,如有涉及跨学院进行招生归属的情况,请在汇总表中注明。
3. 各学位点承建学院需基本保障各学位授权点所需的学位授权点队伍人员规模和结构,相关要求可参考《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2020)》有关人员规模和队伍的相关要求。
4. 各学院导师招生学位点归属信息在年度内保持不变,新增导师按其申报导师资格时填写的学位点信息自动归入。
12月8日前,各学院将《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择招生学位授权点的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周艳,86836092,zhou-yan@cjlu.edu.cn,明北407。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