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导师、研究生:
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中量大研生〔2022〕9号)》,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后,须根据盲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及导师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根据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研究生院抽查部分研究生的论文修改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被选定的抽查名单见附件1,请各学院通知相关研究生。
二、被抽查的研究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附件2)。按照导师、评审意见及答辩委员会意见,逐条写明论文的修改情况。导师审核研究生修改情况并签署意见,学科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盖章。
(2)修改完成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双面打印,不需要胶装)。
请各学院于3月1日(周三)11:00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明德北楼409-1办公室,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论文修改情况进行检查,未达到修改要求的研究生将延迟其学位申请事宜。
联系人:汪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7056409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