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为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信息,以便学校、学院和指导教师及时准确了解研究生培养情况,要求研究生及时填报已取得的科研业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
二、科研业绩填报范围
1.研究生在读期间,以中国计量大学(或中国计量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正式发表学术论文、或被SCI、EI、CPCI-S检索的期刊论文及会议论文。
2.研究生在读期间,以中国计量大学(或中国计量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获得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3.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等各类科研获奖和奖励,研究生主持的各类科研项目。
4.研究生之前填报的录用论文如已正式发表,未检索的论文取得收录证明,公开的发明专利已授权,请补齐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填报要求
1.2022年11月11日前,研究生登录新版研究生信息系统(旧版系统数据已导入新系统,可进行修改和补充),进入科研成果模块,按操作流程(附件2)要求提交科研业绩,佐证材料按电子版要求(附件1)上传。经导师审核后,将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已提交过的科研成果不要重复填报)。
2.学院研究生秘书统计本学院研究生科研业绩填报情况,对导师已审核的科研业绩进行审核确认,并在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并于11月15日前填写研究生科研业绩汇总表(附件3,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授权的专利、已出版的著作等)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同科研业绩纸质版佐证材料一份(按汇总表顺序排序)交至研究生院明德北楼407办公室,研究生院将对学院统计上报情况进行审核,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四、补充说明
研究生评奖评优时所用的科研业绩必须为在信息系统填报并审核通过的科研业绩。请研究生重视科研业绩填报,将科研业绩及时完整地录入新版研究生信息系统。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