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量大〔2021〕44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22〕106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中量大研生〔2022〕14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22〕1号),现将2020级、2021级研究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2级研究生2022-2023学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
(一)参评对象、评审等级和比例
硕士研究生:
2020级、2021级全日制学业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比例5%,奖金5000元/学期;
一等奖学金:比例35%,奖金4000元/学期;
二等奖学金:比例60%,奖金2000元/学期。
2022级全日制学业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比例5%,奖金10000元/学年;
一等奖学金:比例35%,奖金8000元/学年;
二等奖学金:比例60%,奖金4000元/学年。
注:1、2022级第一学年特等和一等学业奖学金从一志愿新生中择优确定
2、2.5年学制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时,奖励额度减半。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均为一等,奖金15000元/学年。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者学院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奖学金评审资格。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需体育测试合格,具体标准见《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办法》。
8、第四条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奖助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所修研究生课程有不及格或评审时学位论文二次开题、二次中期检查未通过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或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能正常毕业的;
(5)未缴清当学年学费、住宿费的。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各学院应在此基础上,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特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经学院讨论后于评审前公布。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
(一)荣誉称号名称和评选比例
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10%;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5%,校研究生会单独评选,每学年不超过5名;
研究生单项荣誉称号,各项合计不超过20%。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
作精神;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认真开展学术研究,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科研工作;
5、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
具体申报条件,详情请见《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应于10月26日(周三)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登记表》(附件3),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研究生教育分管书记、分管院长,研究生指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学院应在11月4日(周五)前召开评审会。投票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周二)前将推荐结果(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及交研工部白瑞处(行政北楼409-1办公室),电子版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3、研工部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附件1:相关申请表
附件2:学院推荐材料
研工部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