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机检和盲审工作通知如下:
10月21日前,研究生在新版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导师审核,各学院组织完成预答辩,录入预答辩成绩,并提交《预答辩成绩汇总表》至研究生院。
10月24日前,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在新版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机检申请并完成导师审核。各学院填写《申请202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机检盲审名单》(附件1),交至研究生院。
机检论文内容包括封面(附件2-盲审封面格式,其中论文编号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中英文摘要、目录、图表清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论文页眉统一改为“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其他内容格式参见《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中量大研生〔2022〕9号)。论文中不得出现有可能判断出论文来源的信息,科研业绩可以在论文每章小结中体现。
11月30日前,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中量大研生〔2022〕9号),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将在正式答辩前进行(部分学科要求在预答辩前进行)。
请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登录新版研究生信息系统,在科研成果模块提交科研业绩,佐证材料按电子版要求(附件3)上传。经导师审核后,将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已提交过的科研成果不要重复填报)。各学位点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审核研究生的科研业绩是否达到答辩要求并在系统确认,并于11月30日前将提交申请答辩研究生的科研业绩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申请202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科研业绩汇总表》(附件4),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答辩资格。
10月24日-12月11日,研究生院组织学位论文机检盲审。机检成绩预计在10月30日左右上传研究生信息系统。盲审成绩预计在12月11日左右上传研究生信息系统。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677526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申请202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机检盲审名单
附件2:盲审封面格式
附件3:科研业绩佐证材料上传要求
附件4:申请202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科研业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