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量大〔2021〕44号)和《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基本条件》(中量大研生〔2021〕5号),现将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基本条件和科研业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2。上一轮获评国家奖学金已使用过的科研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二、评审指标:全校47名,其中4名用于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其余名额按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分配。各学院分配指标见附件3。
三、竞争性评审
若符合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基本条件人数低于分配名额的,或有学院符合基本条件人数低于分配名额的,由学校组织竞争性评审,其他学院可再额外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申请者参加学校竞争性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研究生教育分管书记、分管院长、研究生指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3.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回避、公正和保密原则。
(二)时间安排及评审程序
1.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于9月30日(周四)前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形成《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业绩统计一览表》(附件5),评审前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2.学院应在10月12日(周二)前召开评审会,由申请人公开答辩,投票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将推荐人选及其科研业绩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19日(周二)前将推荐结果(附件6)及佐证材料交研究生院白瑞处(行政北楼409-1办公室)。
3.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浙江省教育厅。
(三)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实施细则的宣贯工作,通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做好国家奖学金申请工作。
附件:
1.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量大〔2021〕44号)
2.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基本条件(中量大研生〔2021〕5号)
3.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
4.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业绩统计一览表
6.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