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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研工部、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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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量大〔2021〕44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中量大研生〔2017〕3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91号),

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

(一)参评对象、评审等级和比例

全日制学业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比例5%,奖金5000元/学期;

一等奖学金:比例35%,奖金4000元/学期;

二等奖学金:比例60%,奖金2000元/学期。

注:2021级第一学期特等和一等学业奖学金从一志愿新生中择优确定。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品学兼优,勤奋学习,认真开展学术研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完成导师布置的科研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果显著;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者需体育测试合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可申请免测,具体标准见《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办法》;

6.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奖助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不通过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或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能正常毕业的;

5)未缴清当学期学费、住宿费的。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各学院应在此基础上,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特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经学院讨论后于评审前公布。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

(一)荣誉称号名称和评选比例

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5%;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5%,校研究生会单独评选,每学年不超过5名;

研究生单项荣誉称号,各项合计不超过20%。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规定的业绩或成果。

具体申报条件,详情请见《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应于9月15日(周三)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登记表》(附件2),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研究生教育分管书记、分管院长,研究生指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学院应在9月22日(周三)前召开评审会。投票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9月29日(周三)前将推荐结果(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及交研工部白瑞处(行政北楼409-1办公室)

3.研工部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附件:1. 相关文件

2. 相关申请表

3. 学院推荐材料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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