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指导教师、研究生:
申请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已返回,现将有关答辩、申请学位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相关工作
1. 各学位点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审查盲审通过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包括学分、科研业绩是否达到要求,符合答辩要求的研究生根据盲审专家和指导教师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填写《答辩情况表》(附件1)中基本信息,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导师审核后的答辩委员会决议草稿(电子版)、6本装订好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交答辩秘书。
2. 学校将对论文修改情况进行抽查,未认真修改或修改后未达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的研究生取消本次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 各学院按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组织答辩,答辩前至少3日通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分院答辩安排。答辩前3日,将审核合格的《答辩情况表》纸质版及相关科研业绩佐证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未提前审核就安排答辩的,答辩结果将不被认可,并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在校内张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海报》2张(附件2),海报电子版发至wy@cjlu.edu.cn。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采用现场答辩或者线上答辩,现场答辩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防止人员密集,做好答辩场所及设备的通风和消毒。
(二)申请学位相关工作
1. 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学位申请表》(附件3),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我的论文-学位申请-学位信息录入)填写学位信息,上传《答辩情况表》和《学位申请表》PDF版,点击“数据发送”完成硕士学位申请,纸质版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 《学位申请表》中的科研业绩需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
3. 2021年6月7日前,各学院将《答辩情况表》、《答辩表决表》等相关答辩材料和《学位申请表》、《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和科研业绩等学位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wy@cjlu.edu.cn。
联系人:贺礼红,87676107,明德北楼407。
研究生院
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