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号)和《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91号),现就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和条件
1、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研究生数的5%(占校优名额),校级优秀毕业评选比例为毕业研究生数的15%。
2.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需满足以下(1)-(5)各项基本条件,同时满足(6)至(8)中任意两条,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满足第(9)条。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主动参加抗疫活动,表现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控措施,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填报情况摸排数据;
(5)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规定的科研业绩或成果;
(6)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或者学位论文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论文;
(7)研究生期间获得3次及以上一等学业奖学金;
(8)满足学科培养方案英语水平要求,并取得毕业条件2倍及以上的科研成果;
(9)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或以第一发明人授权专利1项。
二、时间安排
1. 研究生个人申报
1月12日(周二)前,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经导师签字后上交学院;
2.学院评审
各相关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获奖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月15日(周五)前将相关评审材料交研究生院。
学院评委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代表组成。
3.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结果进行评审、公示,报学校批准。
三、其他事项
1.省优毕业生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省教育厅发放至学校后,再由学院组织填写。
2.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包括省级优秀业生人数,省级优毕业生从校级优毕业生中评选产生。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2.中国计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3.中国计量大学2021届省优、校优毕业研究生推荐表
4.中国计量大学2021届毕业生省优、校优评选名额分配表
研工部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