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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研工部关于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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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和《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91),现就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和条件

    1、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研究生数的5(占校优名额),校级优秀毕业评选比例为毕业研究生数的15%。

    2.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需满足以下(1)-(5)各项基本条件,同时满足(6)(8)中任意两条,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满足第(9)条。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主动参加抗疫活动,表现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控措施,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填报情况摸排数据;

    (5)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规定的科研业绩或成果;

    (6)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或者学位论文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论文;

    (7)研究生期间获得3次及以上一等学业奖学金;

    (8)满足学科培养方案英语水平要求,并取得毕业条件2倍及以上的科研成果;

    (9)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或以第一发明人授权专利1项。

    二、时间安排

    1. 研究生个人申报

112(周二)前,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经导师签字后上交学院;

2.学院评审

各相关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获奖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5日(周五)前将相关评审材料交研究生院。

    学院评委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代表组成。

    3.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结果进行评审、公示,报学校批准。

    三、其他事项

    1.省优毕业生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省教育厅发放至学校后,再由学院组织填写。

    2.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包括省级优秀业生人数,省级优毕业生从校级优毕业生中评选产生。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2.中国计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3.中国计量大学2021届省优、校优毕业研究生推荐表

         4.中国计量大学2021届毕业生省优、校优评选名额分配表

研工部   

2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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