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9〕81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中量大研生〔2017〕3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91号),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2017、2018级)、2018-2019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7、2018级),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学业奖学金(2019级),2018-2019学年荣誉称号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
(一)等级和比例
全日制学业奖学金(2017、2018、2019级)
特等奖学金比例为5%,奖金5000元/学期;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5%,奖金4000元/学期;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60%,奖金2000元/学期。
注:2019级第一学期特等和一等学业奖学金从一志愿新生中择优确定。
非全日制学业奖学金(2017级)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15%,奖金8000元/年;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85%,奖金4000元/年。
非全日制学业奖学金(2018级)
特等奖学金比例为5%,奖金10000元/年;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10%,奖金8000元/年;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20%,奖金4000元/年。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 品学兼优,勤奋学习,认真开展学术研究,完成导师布置的科研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果显著;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者需体育测试合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可申请免测,具体标准见《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办法》。
6.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奖学金申请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不通过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或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能正常毕业的。
(5)未缴清当学期学费、住宿费的。
7、特别说明
(1)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各学院应在此基础上,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特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经学院讨论后于评审前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有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院要充分考虑其特点,合理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数比例。
(3)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修完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
(一)荣誉称号名称
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5%);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5%,校研究生会单独评选,每学年不超过3名);
研究生单项荣誉称号(各项合计不超过20%)。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规定的业绩或成果。
具体申报条件,详情请见《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三、评审程序
1、 研究生奖学金应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并将相关科研业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研究生教育分管书记、分管院长,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代表组成。
3. 学院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会议,择优推荐获奖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12日(周六)前将相关评审材料交研究生院白瑞处。
4、研究生院审核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附件:1. 相关文件
2. 相关申请表
3. 学院推荐材料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