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导师、2016级研究生:
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中量大〔2017〕116号)》,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后,须根据盲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及导师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研究生院根据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抽查部分研究生的论文修改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1. 被选定的抽查名单见附件1,请各学院按名单通知相关研究生。
2. 被抽查的研究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① 《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附件2),逐条写明论文按照导师、评审意见及答辩委员会意见的修改情况,交导师、学科负责人签署意见。
② 修改完成的学位论文纸质版1本(不需胶装)
③ 论文评审意见纸质版1份
④ 答辩委员会意见纸质版1份
请各学院于5月28日9:30前将上述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明德北楼407办公室。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论文修改情况进行检查,未达到修改要求的研究生将延迟其学位申请事宜。
联系人:王一,联系电话:86836092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