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9年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将于3月29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3月29日(周五)上午10:30
二、地点:闻厅二楼小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校领导,有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二级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2019年(春季)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亲友。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好2019年(春季)授予硕士学位导师和研究生参会工作,参会名单请于27日上午11点前报研究生院白瑞处。参会院领导、导师需着导师服,参会研究生请于29日上午10:20前穿戴好硕士服按指定位置入座完毕;
2、导师发言代表、研究生发言代表要求在10:20前到前排指定区域入座。
3、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后,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领导、导师代表、2019年(春季)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将在校正门口集体合影留念;集体合影后,宋明顺校长将单独与研究生合影留念。
五、请各二级学院做好2016级全体研究生、学院领导和导师集体合影工作,具体事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
201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