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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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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教育学院: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90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中量大研生〔2017〕3号)、《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91号)和2017年招生奖助政策,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2017-2018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7-2018学年荣誉称号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等级

全日制学业奖学金等级和比例:特等奖学金比例为5%,奖金5000元/学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5%,奖金4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比例为60%,奖金2000元/学期。

非全日制学业奖学金等级和比例:一等奖学金比例为15%,奖金80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比例为85%,奖金4000元/年。

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5%)、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5%,校研究生会单独评选,每学年不超过3名)、研究生单项荣誉称号(各项合计不超过20%)。

  二、评审基本条件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原则上研究生体育达标测试应达到合格及以上;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成果显著。

  5、研究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不及格;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者或在3年规定学习时间内不能正常毕业;

  (5)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者。

  6、特别说明

  (1)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各学院应在此基础上,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特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经学院讨论后于评审前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有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院要充分考虑其特点,合理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数比例。

(3)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修完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规定的业绩或成果;

具体申报条件,详情请见《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奖学金应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并将相关科研业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前应向全院公布委员会成员名单。委员会秘书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

  学院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择优推荐获奖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31日(周三)前将相关评审材料交研究生院白瑞处。

  3、研究生院审核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附件:

    附件1:评审文件

     附件2:相关申请表

     附件3:学院推荐材料

 

 

研究生院

2018年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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