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研究生新生已于9月15日报到入学,我校将继续采取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的方法确定师生关系,请各学科及有关二级学院按照《关于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的指导意见》(量研生[2007]4号,附件1)执行。
各二级学院和学科应给研究生新生提供充分的机会了解导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以公开答辩会的形式进行双向选择。要求指导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且具备培养研究生条件(有合适的课题、充足的经费、提供三助岗位并按时足额发放)的教师。鼓励以导师组形式指导研究生。
双选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公布双选结果,并督促导师和研究生协商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指导意见》(量研生[2007]5号,附件2)执行。
以上工作要求在2007年9月28日前完成,双选结果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部。
附件1:关于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的指导意见 附件下载
附件2:关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指导意见 附件下载
附件3: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空白表) 附件下载
研究生部
200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