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决定本校200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2007年12月10日前,经导师同意,研究生提交预答辩申请,研究生部审批。
二、12月15日前,按学科统一组织,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要求见《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附件1)。
三、12月16-25日,研究生和导师根据预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四、12月26日前,经导师同意,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提交盲审申请,交论文一份到研究生部,由学校统一送审,具体要求见《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附件2)。
五、2008年1月5日前反馈盲审意见。
六、2008年1月6-13日,研究生和导师根据盲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七、1月13-23日,学位论文送审、修改。
八、1月24-26日,按学科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见《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附件3)。
九、凡不能按上述统一时间安排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部将组织第二批。不影响正常毕业,在确保论文质量的前提下,请各位研究生和导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附件1: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 附件下载
附件2: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 附件下载
附件3: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附件下载
研究生部
200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