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09级研究生:
经与学校宿管中心协商,今年继续为我校2009级研究生办理暑假物品寄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寄存时间:2009年6月19日至6月21日的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寄存地点:学生公寓1号楼
办理手续:学生本人凭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注意事项:将个人物品打包整理并签名做好标记,不要将现金和电脑等贵重物品寄存;寄存物品领取时间统一为9月10日-9月12日,凭寄存条和录取通知书领取。
外地考生的行李邮寄、接收等事宜,自行解决,请谅解!
研究生部 宿管中心
200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