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及导师:
为协调好报考公务员和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对在校研究生报考公务员做如下规定:
1、如无特殊原因,只允许三年级研究生报考公务员。
2、报考公务员的三年级研究生必须办理报考登记手续(见附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部。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学校将不出具复试所需各种材料。
3、为留出充足的复习时间备考公务员,原则上,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在第二批。如学位论文确已基本完成,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工作进度、论文水平做出明确评价,说明学位论文已达到基本要求,可参加第一批学位论文答辩。
4、此次报考国家公务员办理登记手续截止日期:2009年10月31日。
附件:中国计量学院在校研究生报考公务员登记表 附件下载
研究生部
200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