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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关于在校研究生报考公务员的规定(试行)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部 点击:

 

   

在校研究生及导师:

 

为协调好报考公务员和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对在校研究生报考公务员做如下规定:

1、如无特殊原因,只允许三年级研究生报考公务员。

2、报考公务员的三年级研究生必须办理报考登记手续(见附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部。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学校将不出具复试所需各种材料。

3、为留出充足的复习时间备考公务员,原则上,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在第二批。如学位论文确已基本完成,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工作进度、论文水平做出明确评价,说明学位论文已达到基本要求,可参加第一批学位论文答辩。

4、此次报考国家公务员办理登记手续截止日期:20091031日。

 

附件:中国计量学院在校研究生报考公务员登记表 附件下载

 

 

研究生部

200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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