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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08,2009级研究生: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技厅、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团浙联〔2009〕48号)(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科生可以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研究生可以申报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见附件1.
(二)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
(三)项目资助采取学生个人或组队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生,每队应有指导教师。
二、注意事项
(一)关于各类项目的申请和结题要求可以参照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附件2)。
(二)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现限额推荐,其中机电、计测、信息、光电、材料、质安、生命等二级学院各5项,理学院和经管学院各4项,法学、人文、外语、艺术等二级学院和现代科技学院各2项。
(三)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按照各学院实际申报情况推荐。
(四)项目经费为总额10000元左右,其中学校配套不低于50%。
(五)请要申报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研究生于2009年12月15日(周二)16:00时前上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含申请书和汇总表)发到panx@cjlu.edu.cn 。
联系人:团委 金民华 电话:87676120,邮箱:mhjin_hz@cjlu.edu.cn,地点:启明活动中心202室
研究生部 潘 星 电话:86836065,邮箱:panx@cjlu.edu.cn,地点:明德北楼409
教务处 科技处 团委 研究生部
2009-12-14
附 件1: 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通知附件下载
附 件2: 200年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大学生创新科技活动各类项目的规定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