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的门诊医疗费定于2010年5月20日至25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按学校报销规定到校卫生所报销2010年4月20日到5月25日的门诊医疗费用。 具体报销办法如下: 一、带门诊病历和门诊医药费发票(转院需带转院证明) 二、在卫生所门诊学生医疗费审核处审核报销数据,经核对后马上领取报销的现金。 三、如有涂改发票、无卫生所转院章、门诊病历记录不全等不符合报销规定的,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限内因故逾期不能前来报销的推迟至下月20日至25日,无特殊原因者过期作废。 五、报销联系电话:86914438. 86914451
后勤服务公司
2010-5-12
上一条:关于举行研究生党总支全体党员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低碳发展与循环经济》开课的通知
联系电话:0571-87676168 传真: 0571-86836065 电子邮箱:yjsy@cjlu.edu.cn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2022 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