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0级研究生:
经与学校公寓管理中心协商,今年继续为我校2010级研究生提供暑假物品寄存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寄存时间:2009年6月25日-26日的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寄存地点:学生公寓2号东楼
办理手续:学生本人凭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其中录取通知书需提供复印件)到学生公寓2号楼阿姨处办理。
注意事项:
1、 将个人物品打包整理好并签名做好标记,不要将现金和电脑等贵重物品寄存,易碎物品请妥善处理,如在寄存过程中损坏将不予赔偿;
2、 寄存物品不得中途领取,领取时间统一为9月9日-9月10日,凭寄存条和录取通知书领取。
研究生部 公寓管理中心
20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