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位论文工作安排,2008级研究生第一批预答辩工作将在11月上旬举行。根据《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量研生[2007]8号),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和在职攻读研究生除外)在完成以下工作后可提交预答辩申请:
1、 缴清学费;
2、 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全部课程;
3、 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4、 按要求公开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
5、 完成学位论文(初稿);
6、 在本学期seminar中报告学位论文内容(研究生部网站“seminar”系统登记);
7、 导师同意。
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预答辩申请表(附件),经导师签字后于11月4日(周四)下午3点前交研究生部办公室,研究生部将根据1-7条审核通过后交各学科组织预答辩工作。
此次预答辩集中安排在11月5-12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学科确定。
特此通知!
附件: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附件下载
研究生部
20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