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经济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生:
根据学科培养方案,经济法学学科研究生需完成“社会实践”必修环节(1学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生需完成“实践活动”必修环节(1学分),请两个学科的研究生根据个人参加实践活动情况完成实践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 字数要求:就某一或几方面完成2000字以上的实践报告;
2) 评分: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给出成绩。
3) 11月2日前将导师评分的实践报告交研究生部(行政北楼411贺礼红处)。
特此通知。
附件:实践报告 附件下载
研究生部
201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