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班主任、全体研究生:
2011年暑假即将来临,因导师课题或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将有大量研究生假期留校。为确保暑假期间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校园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研究生暑假期间的安全和稳定,特将我校有关规定和安全要求重申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建立健全实验室及研究生培养基地安全管理条例,督促导师加强对研究生暑期在校期间管理。
2、研究生导师要明确研究生暑期在校期间工作任务,掌握其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随时与研究生保持联系,掌握研究生状况。
3、校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加强对研究生暑期在校的管理。
4、各研究生班级、党支部应召开班会及支部会议,进一步强调研究生暑期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所在二级学院和研究生党总支。
5、研究生暑期留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负责自身及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如确有需要离开学校时应告知导师、班主任和班长去向、同行人和预计返回时间。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保卫处 后勤服务公司
201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