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以及《关于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学校将在近期组织专家对我校的2010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以及专家委员会。结题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计财处以及团委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由学校结题验收工作小组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具体负责结题验收工作。
二、验收对象: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具体见附件1.
三、结题与验收内容
(一)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三)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时间和程序安排
(一)各项目负责人撰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准备好结题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相关技术资料等)。指导老师填写结题验收意见并签名后,将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二份于11月30日(周三)前交相关单位(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相关材料交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交研究生部行政北楼411办公室白瑞处)。
(二)12月上旬,相关单位组织专家验收(PPT汇报),填写相关验收结论交学校。
(三)12月中旬,学校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的形式采取答辩形式,须2人参加,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配有PPT,有实物的须展示实物或实物图片。
四、其他事宜
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省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划拨项目专项经费。
附件1: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附件下载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下载
研究生部
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