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科培养方案,研究生需完成必修环节。请各位研究生根据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必修环节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术活动”必修环节(1学分)
1、必修对象:除经济法学学科外的所有研究生。
2、基本要求:研究生期间须听取并提交10次以上学术报告听后感,听后感要求用A4手写(或打印),按照时间顺序排序。
3、评分:由导师审阅后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百分制)。
二、“实践活动”必修环节(1学分)
1、必修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生。
2、基本要求:实践活动包括听课、助课或代课;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本科生实习或社会实践;协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兼任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社会调查等活动。根据实践活动完成实践报告。
3、 评分:由导师审阅后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百分制)。
三、“社会实践”必修环节(1学分)
1、必修对象:经济法学学科研究生。
2、基本要求: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主办、协办或者代理一件经济、行政、民事案件,在政府部门主办、协办或者全程参与处理一件行政违法事件,或者从事社会调查,独立完成1万字以上关于法治社会状况的调查报告1篇。选择办案为社会实践的,以卷宗为主,经指导教师验证给予成绩;选择社会调查的,以调查报告为主。
3、 评分:由导师审阅后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百分制)。
四、“科研训练”必修环节(1学分)
1、必修对象:经济法学学科研究生。
2、基本要求:科研训练包括做相关研究方向的论文文献综述,其中国内文献综述时间不少于五年,国外文献不少于20篇。
3、 评分:由导师审阅后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百分制)。
请各位2010级研究生根据学科培养方案要求,按必修环节报告模板(见附件)填写。研究生完成必修环节报告后由导师审阅评定成绩。已评定成绩的必修环节报告交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于2012年5月10日(周四)前交研究生部。
特此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研究生部
2012-3-26
附件1:学术活动报告表附件下载
附件2:实践活动报告表(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科研训练)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