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导师和2012级研究生: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学术型研究生需在中期检查前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现将2012级学术型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校统一设置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考核合格视为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名单见附件1。
二、未参加学校统一设置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需进行其他类型的助教、助管和社会实践活动,由实践导师或组织活动部门负责考核。教学与社会实践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助教:研究生承担的本科教学辅助工作,包括助课,批改作业,辅助指导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等。助教岗位由二级学院或导师设置。所助课程学时需为32及以上,或课程设计、生产实习2周及以上、毕业设计1人及以上,考核合格,可获得学分。
(二)助管:研究生参加的行政助管、助理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二级学院可设置本学院助管岗位,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申请上岗。每月工作满16小时,助管实践不少于1学期,考核合格,可获得学分。
(三)社会实践: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参加志愿者等活动。研究生要求完成社会实践报告,明确社会实践内容及完成的具体工作。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二周,志愿者活动不少于5次,考核合格后,研究生可获得学分。
三、请未参加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助管、助教等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计划表》(附件2),经导师、实践单位(导师)签字后,于2013年11月11日(周一)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四、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后,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计划表汇总表》(附件3),于2013年11月15日(周五)前经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将汇总表交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计划表》学院存档。
五、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前,未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助管、助教的研究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评定表》(附件4),经实践单位或实践导师进行成绩评定后,将考核表交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汇总表》(附件5)经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于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后交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评定表》学院存档。
研究生部
2013-10-23
2012级学术型研究生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名单.xls
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计划表.doc
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计划汇总表.doc
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表.doc
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汇总表.doc